泰安衡器廣泛用于工業、農業、商業、科研、醫療衛生等有些。衡器是運用胡克定律或力的杠桿平衡原理測定物體質量的。衡器主要由承重體系(如秤盤)、傳力變換體系(如杠桿傳力體系)和示值體系(如刻度盤)3有些組成。
泰安衡器稱重不能忽略這些細節:
1、過磅車輛或貨物的總重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超過秤的稱量100噸。禁止接近極限稱量的鏟車之類的短軸距車輛過衡。
2、車輛過磅時,車輛應以小于5km/h的速度直行至磅臺中間位置,然后輕輕剎車,靜止后計量。如遇有風致使數據波動情況,應待數據穩定后再行過磅。
3、禁止車輛在衡器平臺上作緊急剎車或長時間停放。
4、嚴禁在磅臺上做任何使衡器震蕩之各種作業。
5、車輛上磅前需清除攜帶的泥土、冰雪等,過磅時應確認磅上無人員及其它雜物。
6、在使用中應及時清除秤臺上的灑落物品,清理后應及時確認空秤(即稱重顯示控制器復零)。
7、秤臺四周間隙內不得卡有石子、煤塊等異物。
8、定期檢查限位間隙是否合理(橫向限位栓頭部與傳感器側面間隙保持在3mm左右,縱向限位栓頭部與預埋件側面間隙保持在3mm左右),限位器與秤體不應碰撞接觸(間隙為2-3mm為宜)。
9、稱重顯示控制器與取暖設備、空調的距離應大于2m,并避免陽光直射,其工作環境中不應有粉塵,腐蝕性介質和強烈的振動源。操作衡器用計算機的使用環境應符合要求,一般計算機工作溫度為 10~ 35℃。